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联勤联动工作用品购置项目已列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2022年度预算。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联勤联动工作用品购置项目二标段(二次)
2.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2.3交货地点: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庆北道南侧、华岩路西侧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联勤联动工作用品购置项目,二标段为购置联勤联动工作装备用品,具体规格型号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自2017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3.1.3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包括分公司)的、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19年12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不曾在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月4日9:00至2023年1月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月16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招标通投标管家”客户端,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地点为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唐山业务部会议室(唐山市路北区茂华金汇公馆2508室),本项目已启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按时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确认工作,无需现场参加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京哈北线分公司
地址:河北省唐山市高新区庆北道京哈北线分公司
联系人:陈颖
电话:0315-67946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邮编:050051
联系人:马志勇、温雪峰
电话:0315-5309616、18232579286
传真:0315-2023358
电子邮件:hxzb0315@163.com
网址:http://www.hbhxzb.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131080020010210042421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3:采购清单
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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